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泡书吧 > 其他类型 > 婚后有喜 > 第26章 试试谈个恋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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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个突然跑出来的短剧导演,黎知韵和周辽都没在意,也根本不可能去拍戏,为此只当作是一次偶遇。

回到家。

黎知韵直接瘫在沙发上,动都不想动一下。

闭上眼睛,感觉手臂上似乎仍残留着周辽扯她那一下的力度,这样的接触,她并不反感,反倒觉得有安全感。

那如果换一个人,不是周辽呢?

这肯定不行!

黎知韵只是想一想就觉得抗拒。

这或许就是喜欢上一个人的偏爱,会对他双标,会让他成为自己心里特别的存在。

所以,只有他可以越过正常的社交距离靠近自己,而别人不行。

黎知韵想着周辽,想着想着,抱着个抱枕,歪躺在沙发上睡着了。

等她醒来,拿手机看了下。

在半小时之前,周辽给她发了信息,说他已经回到家了。

看了信息,黎知韵没有立刻回,而是在心里有了个决定。

这个决定,在跟周辽说之前,需要有个仪式感。

为此,黎知韵进浴室放了洗澡水,舒舒服服的泡了个澡,洗了头发,并且护了个肤,这一通折腾下来,等头发吹干,磨磨蹭蹭的,已经过了将近两个小时了。

再看时间,二十二点三十八分。

这个时间点,黎知韵觉得刚好。

不太早,也不太晚。

周辽应该还没睡吧?

黎知韵掀开被子爬上床,拿手机点开周辽的微信,直接就给他发了一句话过去。

【知韵:周辽,要不我们试试谈个恋爱?】

信息发送,黎知韵坐在床上,背靠着床头靠背,等着周辽回信息。

另一边。

周辽正在跟公司同事通电话,聊着公事。

蓦然,滴的一声响,微信信息提示音响了。

周辽一直等着知韵回信息,为此,听到这声响十分敏感,瞥了眼手机,下一秒,心花绽放,乐开了花。

要不我们试试谈个恋爱?

好啊!

周辽忙不迭的在心里答应了。

惊喜来得十分突然,甚至以为自己眼花,又看了一遍。

“喂,周总,你在听吗?”

电话里头的下属说完了一通没得到周辽的回应,疑惑地问道。

“我这边有事,没有特别急的事等明天去公司处理,有事发信息。”

匆匆交代一句,周辽挂了电话。

他现在有更重要的事要处理。

立即给知韵回信息。

【周辽:好】

飞快打了个好字,然后给知韵打电话。

“没打扰你休息吧?”电话被秒接,黎知韵的声音从手机里传了出来。

“没有,还没睡。”

周辽当下的心情有点激动,但他洋装镇定,坐在转椅上,腰板挺得笔直,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平稳又轻松。

“哦,你明天上班吗?”

“可以不上。”

“没事,工作重要,我就随便问问。”黎知韵赶忙说。

周辽:“明天下午有空吗?我们一起吃晚饭?”

“好啊。”

就这样。

一条信息,一通电话,捅破了两人之间的窗户纸,黎知韵今晚无心工作,而周辽有点睡不着觉。

她,这算是有男朋友了?

黎知韵双手捂着脸搓了搓,心情雀跃亢奋,但脑子却依旧清醒。

恋爱可以谈,事业也要搞,两手一起抓,恋爱事业她都要。

她倒要尝一尝,恋爱的滋味到底能有多甜。

在床上辗转好一会,心情太亢奋,睡不着,也不想工作。

于是黎知韵又拿起了手机,给周辽发微信。

【知韵:你第一次遇见我,是在哪里啊?为什么你见过我,我对你没有印象?】

周辽喝了杯冰水平复自己的心情,看了知韵的信息,他回了卧室,跟黎知韵一样,坐在床上,背靠着床头靠背,手里拿着手机打字。

【周辽:第一次见是在健身俱乐部,我在你身边经过,当时你睡着了,当然没有印象。】

健身俱乐部?

她总共也就去过两次,都是她姐拉着她去的。

第一次去的时候,她姐非要她尝试学攀岩,然后把她累个半死,回家后手脚四肢酸痛了好几天。

所以第二次她姐再拉她去,她就主打一个陪伴,她姐去攀岩,她留在休息区不愿动弹,坐在长椅上闭目养神,然后一个不小心,就睡着了。

【知韵:那你是不是听到我姐骂我了?】

【周辽:嗯。】

黎知韵:......

这么社死!

这天还怎么聊?

【知韵:那个,我困了,先睡了,晚安。】

见此,周辽忍不住笑了笑,识趣地顺着知韵的话头,回了句晚安。

放下手机,夜色深深,这个只有他一个人住的家格外的安静。

脑袋靠在床头上闭目养神,周辽的思绪倒带回到了那个在俱乐部遇见知韵的午后。

那天阳光晴好,天气有点热。

他健完身换了衣服才发现水杯落在了攀岩区的休息区,为此走回去拿。

当时,休息区里的人只有一个,那人坐在长椅上,手撑着脑袋,脸上盖了个帽子,似乎在睡觉。

而就在他要离开,经过长椅时,椅子上的人忽然动了一下,原本盖在她脸上的帽子滑落,掉在了地上。

他的视线被吸引,看了眼地上的帽子,随手捡起,又看了眼帽子的主人,然后把帽子放在长椅上。

他没想多停留,顺手捡了帽子放好,转身就要离开。

然而,他才抬腿,攀岩区那边突然传来了一声大吼。

“黎知韵,你是猪啊!快醒醒。”

在这一声吼声之下,椅子上的人又动了,但她没有睁开眼睛,而是一只手捂着一边耳朵,把脸往另一只手的胳膊里面埋,小声嚷道,“别吵我。”

她的声音染上了睡意的慵懒,软糯糯的,当时他想,她更像是一只猫,在阳光底下晒太阳的猫,慵懒闲适,姿态肆意。

而那个当下,他没能预见,他还能再遇到她。

再见,她在舞台上打架子鼓,弹吉他,键盘弹唱,乐器玩得很炫酷,说唱有腔调又有力度,仿佛摇身一变,那只晒太阳的懒猫睡醒了,展现出了她野性张扬的一面。

再然后,他的心跳随着音乐的鼓点奔跑了起来,目光被她牢牢吸引住,看着在舞台上光芒四射的她,一时间竟挪不开眼。

所以,喜欢她,是因为他总忍不住想要多看她几眼,想接近她,更想了解她。